关于组织2020年度符合政府安排 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 行政办公综合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浙南产业集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温州市退役军人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意见》(温退役军人发〔2020〕17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开展首期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行政办公综合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时间 2020年9月1日-9月6日(2020年8月31日下午18:00报到入住)。 2.参加对象 2020年度温州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 3.培训地点 温州市退役军人学院(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 4.有关要求 (一)报到时间:8月31日(周一)18:00;报到地点:温州市退役军人学院教学楼阶梯教室。培训期间自带水杯及洗漱用品。 (二)根据温州市委市政府的防疫抗疫政策要求,参训期间须遵守下列事项: 1.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状况报告表》(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加培训:在政府要求的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培训前14天内及培训当日,出现发烧、持续咳嗽、呼吸困难或有流感症状。 3.培训过程中,如遇身体不适要及时向班级管理人员报告。 (三)学员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两寸白底照片三张、电子版白底照片。照片要求:1.照片必需是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清晰的本人证件照(拒绝使用扫描、PS等处理过的图片);2.电子照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格式,且以“学员身份证号码加姓名”命名,如“330XXXXXXXXXXXXXXX张三.jpg”,或其zip压缩格式,文件大于30K且小于2M,大于215*300(宽*高)像素,头顶需要5%的留白。 (四)此次培训费用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 (五)请以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单位于8月18日下午17:00前,将参加培训名单(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报送至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处。 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