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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查组来温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调研工作
时间:2022-06-08 11:19:44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6月6日至7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员额检察官戴明镜率队,来我市调研指导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志安,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王朝阳,双拥工作处相关人员陪同调研。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瓯海区丽岙街道检查姜公滔烈士墓,永嘉县烈士陵园、屿北村汪中元烈士墓、汪瑞玉烈士墓实地查看纪念设施管理和保护情况,瞻仰烈士纪念碑,参观陈列展厅,并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

座谈会上,瓯海区局、永嘉县局就本地纪念设施管理维护和修整的主要做法、家族合葬墓管理、烈士陵园迁葬入园等作汇报,温州市局围绕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计划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情况、规范管护情况、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作全面汇报。

在调研过程中,检查组对我市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各级共同推进烈士褒扬工作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强调,在做好烈士褒扬工作中,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管理作为贯彻落实《英烈保护法》的实际举措,切实把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好;二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常态化,提升保护管理质量,切实把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管理好;三要整合红色资源,注重宣传推广,将烈士纪念设施打造成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阵地,切实把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传承好。

 温州市全面推进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  

自2021年开展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以来,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积极主动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情况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面摸排,累计组织专项检查工作组93支,派出工作人员462人次,实地排摸烈士纪念设施541处,确定需要整修的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范围涵盖纪念亭、纪念馆、纪念雕塑等设施,烈士合葬墓管理、零散烈士墓整修迁葬也是本次系统性修缮的重要内容。

按照“应集中尽集中,应迁移尽迁移”的底线目标。市局切实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分类保护,对于设有保护单位或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直接管理的烈士纪念设施,严格落实“专人负专责”管理机制,对于零散纪念设施特别是散葬烈士墓,已基本实现委托管理(烈士亲属或乡镇街道)机制。并通过全市的“报、网、端、微、屏”开展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大力宣传,该项工作推动以来,全市已迁移零散烈士墓21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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