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300MB1958317N/2023-0000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退役士兵无人机操控和应用技能培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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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关于全面做好浙江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依托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市退役军人学院),举办2023年退役士兵无人机操控和应用技能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加强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促进退役士兵提升能力素质,推动退役士兵实现高质量就业。 二、培训对象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具体人员培训资格由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把关。 三、培训安排 (一)时间安排:实行“小班制”分期培训,每期约45人,视各地报名情况分若干期进行。每期培训5天。 (二)第一期培训:2023年3月13日-17日。 (三)培训地点:永嘉枫林消防培训基地。 (四)培训形式:课堂学习+实际操作。实行封闭式学习。 (五)培训内容:无人机基本飞行知识、飞行原理、飞行技能、GPS飞行动作、姿态飞行动作、航空摄影摄像技法训练、航拍视频剪辑处理等。 四、培训收费和其他 (一)退役士兵无人机操控技能培训收费标准为4500元/人,含四晚食宿,不含第一天早餐和最后一天晚餐。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取得UTC证书的,可以申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经费补贴。报销流程如下:1.学员预报名后,经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其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资格,由个人进行缴费,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开具收据;2.获得证书后,由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开具正式发票给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3.由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凭合格证书、发票、上课签到表、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等材料向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补贴,返还退役士兵。 (三)未取得UTC证书的,费用自行承担。 (四)首次未通过考试的人员,可有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期间食宿费自行承担。 五、有关要求 (一)需求导向。实施无人机操控和应用技能培训是问需于兵的成果。未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以需求、就业为导向,开展符合实际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质量。 (二)有序培训。根据前期预排摸情况,第一期先行组织鹿城、龙湾、瓯海区约45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培训。人员多寡的,按区域顺序(鹿城、龙湾、瓯海、洞头、乐清、瑞安、永嘉、文成、平阳、泰顺、苍南、龙港)依次增减。有培训任务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动员,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报名、组织、培训等工作有条不紊。 (三)严肃纪律。培训期间,有培训任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协助加强请销假管理。中途退学的,须由本人出具书面申请、签字自愿放弃培训承诺书,并按规定视同已享受退役士兵免费技能培训。 (四)其他事项。第一期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3月3日。未来几期培训时间、培训区域将在培训前一周提前公布。 附件:温州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模板 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17日 联系人:单 超,85108116,安防学院; 马 骏,88051053。 抄送: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 温州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模板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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