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温州市城市公交、文化旅游景点面向持退役军人和“三属”优待证免费享受优待的公告
时间:2023-03-22 11:34:16 浏览次数: 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点击: 字号:[ ]

温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工作部署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温州市退役军人优待政策,即退役军人持优待证可免费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景点优待服务。

具体安排如下

一、城市公共交通

1、2023年1月10日起

温州市户籍的退役军人持优待证在各轨道交通站点人工服务台换取车票,免费乘坐温州轨道交通S1线。

2、2023年3月1日起

温州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及“三属”对象持优待证前往服务网点开通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免费乘车功能后,刷社保卡可免费乘坐温州市区公共交通(温州轨道交通S1线、城市公共汽电车)。

退役军人可到温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温州社保卡(市民卡)服务大厅、温州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开通或就近选择“瓯e办”自助机开通。

温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接待大厅

640.png

温州社保卡(市民卡)服务大厅

640 (1).png

3、2023年10月1日起

温州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及“三属”对象使用“浙里老兵码”等应用载体,扫乘车码即可免费乘坐温州市区公共交通(温州轨道交通S1线、城市公共汽电车)。

市外退役军人和“三属”持优待证到温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申请乘车码,申请后扫乘车码免费乘坐温州市区公共交通(温州轨道交通S1线、城市公共汽电车)。

特别说明:65周岁以上的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和“三属”对象凭原有证件享受免费公交等优待,现在仍然有效,可自行选择使用何种证件。

二、文化旅游景点

2023年1月10日起,温州户籍退役军人和“三属”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和优待证可免费游览温州动物园和26个A级旅游景区(点)(名单附后)。景区首道门票免费,景区内导游讲解服务、停车、游船、电瓶车及休闲娱乐性项目等不在免费范围。

温州市国有A级旅游景区(景点)免费优待名单

640 (2).png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