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素素

包素素,女,汉族,1982年3月出生,浙江乐清人,中共党员,现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大荆人民法庭庭长、民一庭负责人。

她坚守信念,是善解纠纷努力让纠纷止于未诉的好法官。她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曾评为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专家库成员。2017年8月任大荆法庭庭长,她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法庭队伍建设,狠抓执法办案,参与综治工作。大荆法庭在她的带领下荣立三等功,获评温州市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示范法庭、十佳党建服务品牌、党建示范点等荣誉称号。她热爱军队,是默默奉献中支持丈夫建功立业的好妻子。包素素生动诠释“军嫂”的担当和奉献,毅然挑起家庭重担。在大荆法庭工作期间正值怀孕,她家住柳市镇,每日工作往返近100公里,有时工作繁忙,她就吃住在庭里。产检时,她独自一人往返医院;孩子生病时,她一人支撑照顾。她默默承担家庭的负担,从而使丈夫全身心地投入部队工作之中而无后顾之忧。她践行美德,是真心孝敬公婆和悉心教育孩子的家庭顶梁柱。她对公婆孝敬有加,从结婚至今从未和公婆红过脸。对于孩子,她既当妈又当爸,尽可能陪伴孩子,弥补爸爸缺少的那一份爱,让孩子能够健康、茁壮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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