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中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负责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等;
(二)承担军休干部思想政治教育;
(三)承担做好军休干部服务管理;
(四)组织开展军休干部发挥余热,参与社会公益等活动;
(五)完成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