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严格规范行政检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制定2026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监管对象 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 二、监管内容 (一)对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履行优待义务的监管。(完成时限:2026年3月—11月) (二)对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履行优待义务的监管。(完成时限:2026年3月—11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深入推进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强化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制定和统筹协调,落实监管责任、细化执法任务、规范监管执法。鼓励各地在市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联合抽查参与部门和抽查事项,细化执行标准。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精神,采取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方式,通过核查、抽查等方法全面履行监管执法职责,确保监管全覆盖、执法全闭环。 (三)注重结果运用。根据行政检查结果,对军人优待、烈士遗属优待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探索优化机制。加强执法工作经验梳理和提炼,鼓励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持续提升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效能。 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3月9日
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任务)表 序号 | 监管 主项 | 行政检查事项 | 监管 对象 | 监管类别 | 监管 方法 | 监管频次 | 实施 方式 | 实施 主体 | 实施 层级 | 备注 | 事项代码 | 事项名称 | 1 | 对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履行优待义务的监管 | 330624002002 | 对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履行优待义务的行政检查 | 对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 | 现场 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年度 |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市级 县级 | “双随机”计划 | 2 | 对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履行优待义务的监管 | 330624002004 | 对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履行优待义务的行政检查 | 对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 | 现场 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年度 |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市级 县级 | “双随机”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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