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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代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加强国防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3-10-16 17:39:40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现将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6部门《关于新时代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加强国防教育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予以解读。

一、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

2022年6月,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并明确“支持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各地在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着力加强青少年国防教育,普遍开展大中学生军事训练,大学生安排21天,高中生14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初中生7天军训,探索建立军人、退役军人担任青少年国防教育辅导员制度”。国家层面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为地方制订操作方案提供了政策依据。前期我市已在温州滨海高级中学(民办学校)开展试点,面向退役军人招聘4名驻校军事教官,组建“军事教导室”开展教学工作。一年多来,在促进学校管理、学生素养提升等方面效果初显,受到了在校师生、广大家长的欢迎肯定,成效超预期。

二、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的意义

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加强青少年国防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顺应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对于培养青少年阳刚正气和男性气魄,提高青少年国防素养,改善中小学教师性别比例,有效解决退役军人“后路”问题,持续擦亮温州全国双拥模范城“金名片”具有重要意义。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及时会同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中共温州市委编办、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社保局、温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等单位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多次专题研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于2022年12月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实施方案》。

三、具有温州辨识度的实施措施

《实施方案》主要从退役军人教师培养、畅通退役军人任教发展通道、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在充分吸收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基础上,对促进优秀退役军人进中小学任教提出了许多具有温州辨识度的措施,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在实施退役军人教师培养方面。依托温州大学加强退役军人示范技能培训,在全省率先推出将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优先用于退役军人师范类专业培训,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均可享受一次免费的培训。

二是在畅通退役军人任教发展通道方面。要求各地在制订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面向符合考录条件的退役军人单列计划,每年全市计划招聘退役军人教师不少于13名(市直和县〈市、区〉计划招聘退役军人教师各不少于1名),以此鼓励更多优秀退役军人考取教师资格证、到中小学任教。截至2023年10月,已成功招录4名。

三是在拓宽退役军人到中小学就业渠道方面。要求建立军人、退役军人担任国防教育辅导员制度,每个学校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国防教育辅导员,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国防教育实践活动。鼓励退役军人在学校军训任务中担任军事教官,在日常管理中担任学生内务管理员、退役军人事务员等。中小学行政、工勤空岗优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同时,支持学校从聘用更多退役军人的相关企业中购买服务,确保每个学校原则上均有1名以上退役军人提供外包服务,并兑现有关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优惠政策。

解读单位: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处

解读人:蒋岩云

联系电话:0577-88051051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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